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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创新民事审判模式 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时间:2019-10-30

原标题:河口创新民事审判模式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奶奶,我要跟妈妈一起生活。”听到孩子这么说,老人瞬间泪崩,更加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但经过法官、苗族调解员及当地村委会主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方劝说,老人终于决定放手。至此,河口县一起长达2年的苗寨婚姻家庭纠纷案在法官、苗族调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中圆满结案。

河口县居住着瑶、苗、壮、傣、彝、布依等24个少数民族,为给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该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实际,把一批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熟悉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干警合理配置在办案一线,配置在最合适、最需要的岗位上。并任命少数民族协会成员作为多元化解工作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办理多起案件,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专门设置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岗位,配备1名瑶族“双语法官”,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办案,以案释法,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设置“退休民族法官”岗位,返聘退休民族法官在诉讼前加大涉民族纠纷的化解力度,尽量为少数民族当事人减轻诉累。此外,还在法院服务中心设置“少数民族服务”岗位,用民族语言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法律服务。

正如瑶族法官赵元凤所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法院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化解各民族同胞之间的矛盾,创建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经之路,也是重中之重。”

点点滴滴,涓涓细流。河口县人民法院干警结合本职工作,通过宣传与审判同步推进的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在此过程中,相继组建了“学雷锋”服务队及“送法律”服务队,积极开展活动,为各族居民群众提供“党员服务进社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日”“敬老院送爱心”“靓丽国门你我同行”“禁毒宣传日”等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送进百姓家中,把法律知识送到边境民族村寨,把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通讯员李娅蓉畅豫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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