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 通讯员 张泽坤 罗俊卫)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三起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案件,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
今年6月,马关县南捞乡塘房村委会牛羊坪一组通过扶贫项目修建了村内入户道路。9月25日,在外务工的吴某听说村内修建的入户道路占到了自家的土地,遂从外地赶回牛羊坪一组,用十字镐和锄头将村内修建的入户道路混凝土撬挖、破坏,损毁入户道路15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马关县公安局南捞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10月24日,马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10月5日,马关县木厂镇大坝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到大坝村委会尖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工作队员和村民在清理村内杂物时,村民罗某到现场无理取闹、大声叫骂,并当众将裤子脱下裸露下体,扰乱现场工作秩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案件发生后,马关县公安局木厂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10月22日,马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0月9日晚,马关县古林箐乡团结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到下白沙河村民小组组织群众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汪某在会场内无理取闹,并持刀威胁驻村工作队员。接到驻村工作队员报警后,古林箐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当晚,驻村工作队员到古林箐乡团结村委会下白沙河村民小组组织群众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村民汪某在会场内,质问驻村工作队员为什么自己评不得低保,在会上当众扰乱会场秩序,并持刀威胁驻村工作队员。10月18日,马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汪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当前,正值马关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时,望广大群众确实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对阻碍脱贫攻坚工作的一切违法行为,马关县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