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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笼求鸟”需谨慎

时间:2019-11-06

原标题:“持笼求鸟”需谨慎

小时候,偶然在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鸟带回家,父亲见我甚是喜爱,便专门用竹篾给我编织了一只鸟笼。尽管我一直细心照顾,几天后小鸟还是死了。

鸟虽已死,然鸟笼犹在。于是,每年春天,都会有几只不同种类和大小的鸟儿被我“请”进笼子里“供养”,最后也都夭折在笼里。笼子本为救鸟而生,不曾想却沦为了鸟儿的坟墓。

童年“持笼求鸟”之举实为不妥,但是仔细观察,其实身边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

“考核量化评分”是评价一个集体或个人工作成效最直观、最常用的方式。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嘉奖本是理所当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亮剑”“开刀”也是民心所愿。可是一些部门在出台考核规定时明确要求,每次考核必须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之类,考核频率从一年一次到一个季度一次甚至一个月一次,对排名倒数者的惩处力度也从“扣分”“通报”到“约谈”“取消××资格”等层层加码。

此举看似响鼓重锤、赏罚分明,实则无形中暗藏了“持笼求鸟”的霸气。过度频繁、机械的考核,抛开其庞大重复的工作量不说,每次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也会很难服众,最终不可避免地滋生出“抓阄式”“轮岗式”的应付性倒数排名。久而久之,不仅严重打击了干事者的积极性,相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力和权威性也会大打折扣。

一方面,我们迫切想要打造一支优秀的干事队伍,另一方面,我们却在掏空心思地去编织一个专门捕捉“落后者”的笼子。

面对“笼子”被考核对象要么心灰意冷,陷入等待被罩进去的绝望;要么绞尽脑汁“寻求进步”,许多工作表面看是在“完善材料”,实则是在“绣桌布”“摆果盘”,是专为考核得分而实施的“注水”行动。

基层部门和基层干部的声音是:一支队伍中“领头雁”肯定是要有的,落后就要挨打、离群可能丧命的道理大家都懂,希望我们的队伍也可以“一会儿排成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

“考核”“排名”应该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者,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浓厚氛围的“利器”,而不应该成为灭杀干事者功劳和激情的“牢笼”。

“持笼求鸟”需谨慎。(李活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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