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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牟定: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鼓励担当作为

时间:2019-11-09

王德萍,文明新风倡导岗;刘如跃,新农村建设示范岗;代瑾,信访稳定岗;滕泽武,诚信经营岗……为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让农村党员有作为。这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兴和社区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推出的一个创新举措。

滕泽武是兴和社区的一名无职党员,按照当前牟定县棚改政策,他家2016年新建的五层300多平方米的楼房在棚改区域范围内。为支持社区棚改工作,他二话没说,第一个签订棚改协议,积极支持棚改拆迁。在他示范带领下,全社区40户涉及棚改的居民户也相继签订了棚改拆迁协议。

村看村,户看户,居民户看党员户。“作为一名党员,在村里就要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但是每次想干点事就是苦于没有地方使出力气,总有‘老虎吃天,无处下嘴’的感觉。”滕泽武感叹道,部分想干事的党员苦于没有发挥作用的岗位,进而片面地认为农村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就好,发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无所谓。

针对滕泽武说的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无章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兴和社区通过深入调研,先从为无职党员“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设岗定责入手,在全社区设立了“政策法规宣传岗”“科技服务示范岗”“勤劳致富帮带岗”“新农村建设示范岗”等10个岗位,将设岗定责的岗位同社区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以素质较好、威信较高、乐于奉献、公道正派、身体较好、有一定特长的党员为主体,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积极为无职党员搭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充分发挥每位无职党员的特长和作用。同时,通过亮明身份、规范运作、服务居民等方式,激发无职党员善作为。

“通过设岗定责,村内无职党员有岗有责,不仅带头完成各项任务,还主动协助社区干部做好群众的工作,党员意识、政治观念明显增强,群众也从他们身上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员的先进性。”兴和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光丽说,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改变了以往“社区‘两委’忙得团团转、无职党员一边看”的现象。

李光丽介绍,通过这一改革,上岗党员与社区“两委”一起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西门外旧城河区40户棚改户的棚改工作和90多户居民户殡葬政策的落实,开展法律咨询、援助21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8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20件,完成爱心驿站捐赠物资200余件,积极参与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提升了人居环境,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这一改革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云南网记者饶勇通讯员代琼芬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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