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11月11日,云南威信一男子在饮酒后11小时驾驶摩托车上路,被交警检测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200元,驾驶证被扣留6个月。
11月11日,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工作。10时39分,驾驶人邹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过检查点接受民警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邹某某身上有强烈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邹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值达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执勤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邹某某于11月10日23时在朋友家中吃饭,吃饭过程中喝了两杯白酒及两杯啤酒,直至凌晨过后回到家中休息,11月11日早上9时驾驶摩托车由龙溪小区往高田方向行驶,不料被威信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驾驶人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驾驶证扣留6个月的处罚决定。
云南网记者 熊强 赵黎浩 通讯员 宋星坤 熊丹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