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市通过加强宣传、抓载体建设等措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自2015年起,市委、市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评项目,每年安排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对10个县(区)进行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坚持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做到了“六个纳入”,即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真正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考评、同步落实。
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六一”国际儿童节、“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创建和巾帼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合格家长、合格小公民的评比表彰为载体,树立时代标杆,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传播社会正能量,让广大公众、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编写印发了《美丽乡村女子学堂》读本,组建了讲师团,积极开展“五进”宣讲活动。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市开展美丽村寨、绿色家庭创建,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注重开展关爱女童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施了春蕾高中班、蓝天春蕾助学行动、“海生草”“春蕾”项目、音乐种子班等系列“春蕾”帮扶工程。同时,深入贯彻实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普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普洱市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普洱市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普洱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了“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批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妇女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社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受教育、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成绩。(通讯员 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