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名牌包和里面的现金在搬家过程中不见了,搬家公司员工坚称“没拿”,房主咬定放车上一块搬了,怎么回事!包包还能上天不成?
5月29日下午15时16分许,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机动33号车接到指令,有群众称自己价值万元的物品在搬家过程中找不到了,事主和搬家公司双方因为现在都找不到物品,有了纠纷。接到指令后,车组三人立即前往同德广场A区,很快找到了双方当事人。
“警察来了!我的两个品牌的包和现金都不见了,两个包都还是新的,8千多呢,连上现金就差不多一万了!今天搬家,我特别把贵重物品都放好了,现在都找不到了,这可怎么办啊,钱都算了,里面还有公司重要的文件和电子凭证,搬家公司得给我们一个说法。”房主高女士一见到处警民警陈永恒立即迎了上来,一脸焦急地说到。
民警见状,先安抚道:“你不要太着急,事情才刚发生。所有的事情都是讲究证据的,我们先询问调查。”
原来,今天高女士喜迁新居,找到某搬家公司完成搬家事宜。由于家具比较多,所以一部分家具还将运转到宣威的亲戚家。从早上开始,搬家都挺顺利,但到下午16点的时候,房主清点物品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两个包和包内现金都找不到了,怀疑是被搬家公司的人员给“顺”了。东西没有找到,搬家公司的员工也百口莫辩,只好报警求助。
由于遗失物品的价值较高,民警陈永恒一边让辅警杨剑、李迪对搬家公司员工仔细询问、尽可能还原现场情况;一边和前往宣威的另一辆车的司机联系,让他们在路上看到当地的巡逻民警后,在当地巡逻民警的见证下,对车内物品进行仔细寻找,以一一排除各种可能。
过了一阵子,还是没有找到东西。房主焦急、员工无奈,搬家公司的老板也赶到现场,积极协助。“会不会在其他的地方呢?搬家路线较长,东西会不会遗落在其他地方啊,可不能冤枉了别人。”民警想到这儿,于是和房主、搬家公司的员工、老板一起,顺着来时的路,一起慢慢找回去。
楼下的垃圾桶、车上的隔板、驾驶室的座位下面、两边小区的大堂、附近的灌木丛......可能的地方都仔细找。
来到房主原来住的地方,双方再次搜寻:橱柜、卫生间、窗台......打开门口的壁柜,只见两个包还静静地躺在柜子里:“找到了!”看来是房主把包忘记在了壁柜里,虚惊一场。民警打开包,现场将包内的现金数了数,1800元。完璧归赵,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搬家公司老板娘高兴极了:“还好有你们民警帮助,不然我们真是没有办法说得清啊。这可是信誉呢。”房主高女士看自己闹了一个乌龙,也挺不好意思的,连声道谢并说:“我请几位师傅吃午饭,谢谢他们了。”
群众的事情就是要认真办,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本来可能成为双方怄气的纠纷,变成了皆大欢喜的一件事情。
事情处理完毕,双方在出警单上签字的时候,民警仍然不忘法制提醒:搬家公司生意接洽时,应该签订合约,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法制提示,确保物品完好的同时保障双方利益。
云南网记者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