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德宏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工作会议。
傣族织锦李春丽摄
会上,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汇报了非遗、民族医药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围绕两个条例的框架及文本初稿展开讨论。
会议指出,加强非遗保护立法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弘扬德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是非遗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是依法治州和文化强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民族医药立法可以鼓励、支持、引导德宏民族医药的传承、发掘、保护和发展,更好地发挥民族医药资源优势,规范民族医药行业管理,促进德宏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认识非遗条例和民族医药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两个条例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