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宁春云)胆大包天!近日,云南一男子嫖娼后竟自称是警察,还威胁卖淫女交罚款。玉溪澄江警方经缜密侦查,严密布控,在一苗圃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称,12月11日,云南文山州西畴县的王某某到澄江县公安局凤麓派出所报警,称她10日晚在澄江凤麓镇街道办租住的出租房内与一男嫖客发生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男嫖客自称是刑警队的警察,要对她进行罚款,王某某把身上仅有的190元钱扔在桌上给了他,但王某某仍未能摆脱男缥客的罚款纠缠,在趁男缥客不注意时,她一纵从窗户跳到厕所里逃出来。
根据王某某对男嫖客年龄、身高、衣着等的特点描述,澄江警方经化妆侦查,很快锁定了在澄江郊区经营苗圃的男子周某某。12月15日,澄江警方精心部署,在苗圃内当场抓获周某某。
经讯问,周某某对自己冒充警察向王某某索要罚款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行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为查清周某某的犯罪事实,澄江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在此案中,当问及王某某为什么事发时不及时报警,而是到第二天下午才来报警时,王某某说:“因为我卖淫是违法的,所以事发时第一时间不敢报警,后又怕他以后还会来恐吓我,所以考虑再三后,才来报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已对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澄江警方提示:犯罪分子冒充警察行骗往往喜欢挑他们认为会存在灰色地带的卖淫出租屋、聚众堵博场所等地方下手,因为一旦出现不光彩的事情,犯罪分子就会断定对方不敢轻易报警。其实,只要大家提高警惕,多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程序,在受到行骗时向,当地派出所核实查证,就可以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