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驾驶证需要审验没毛病,但拿着“假证”来审验的还真是“勇气可嘉”。1月2日,一小伙持一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到昆明交警二大队窗口办理驾驶证检审业务时,被民警现场识破。4日下午,警方对此事进行通报。
据介绍,2日15时45分,当事人盘某某持了一本准驾车型是B2的“驾驶证”到大队办理审验业务,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证”的外观与正常的驾驶证有明显的区别,有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嫌疑。
此时,盘某某称,自己想查查看驾驶证有没有被记分,后来竟然又说出能不能让民警给他换一本新的。经查,系统显示该驾驶证无任何登记信息,确认盘某某所持驾驶证系伪造。
由于盘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该证件收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