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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西双版纳放生的拟鳄龟被吃了 放生者被罚款2000元

时间:2017-04-27

民警测量龟壳

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近日,成都爱心团到西双版纳放生“生态杀手”拟鳄龟一事引发网民热议。放生者杨某意识到自己放生的是外来物种拟鳄龟后,积极配合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的民警进行地毯式搜索。然而,近20天的搜寻,森林公安民警和杨某压根就不可能再找到拟鳄龟,究竟是咋回事呢?

游客怕“大龟”被杀吃 买下放生

事情还得从4月2日说起。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介绍,网上出现游客在西双版纳放生拟鳄龟信息后,警方对网民微博举报的内容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3月29日,一名来自成都的游客汪某在景洪至勐腊的路上看到有人在贩卖“大乌龟”,因担心其被人买去杀了吃,和朋友出资买下“大乌龟”。

3月30日,汪某等人带着“大乌龟”来到勐腊县一家名为勐腊云池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旅行社,委托安排游玩项目。在合作社杨某的安排下,汪某等人体验了当地露营、野炊、攀岩等众多项目。当日17时左右,汪某等人发现“大乌龟”一天没有进食,几乎奄奄一息,便找到合作社的杨某询问处置“大乌龟”事宜。

杨某指认放生地点

随后,汪某等人在杨某的带领下,一同到勐腊镇勐远村委会南拼河进行放生。途经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桩时,参加放生的人员还一起抱着“大乌龟”合影留念。

地毯式搜寻近20天 拟鳄龟原来被吃啦

4月2日,森林公安民警按照网民举报内容,通过走访调查,找到了杨某。此时,杨某才得知自己放生的是外来物种拟鳄龟,并且已经涉嫌违法。为避免放生的拟鳄龟攻击当地物种,杨某组织亲友团和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一起对南拼河及周边村寨河流进行地毯式搜索。但是经过近20天的搜寻,依然无果。

4月22日,森林公安民警和杨某得到消息称,有两名橡胶厂的工人曾抓到一只大乌龟,并且已经煮食。经调查查明,3月31日,张某和杨某在南拼河下游发现一只“大乌龟”,二人合力将乌龟抓捕上岸后带回家煮食,仅留龟壳放在家中。

指认乌龟壳

民警提取遗留的龟壳后与杨某提供的照片比对,确认被煮乌龟就是杨某等人放生的拟鳄龟。这说明杨某、汪某等人将拟鳄龟放生20小时后,已被张某等人捕捞走。

放生者被罚款 拟鳄龟是一种肉用龟

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杨某等人放生的确为外来物种拟鳄龟,放生地点权属不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因杨某等人在得知放生的是拟鳄龟后,积极配合森林公安调查,并组织人员打捞拟鳄龟,有从轻处理的情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勐腊派出所即将对杨某等人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解释,拟鳄龟是一种肉用龟,市价一般为20多元每斤。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新闻处主任常宗波提醒,不少小贩把拟鳄龟当“千年神龟”高价贩卖,森林公安局处理过市民上当受骗高价买龟的案例,并对伺机行骗者予以驱逐。如有市民发现有人贩卖此类鳄龟,可拨打110举报。

由于拟鳄龟的食性杂、食量大,而且生性凶猛,放生后会对本地原有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民警提醒市民不可随意放生此类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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