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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谎报在曲靖被打劫让警察“跑断腿” 最终自食恶果被处罚

时间:2018-02-02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网民谎报“13.9万工钱被抢”,还“怒怼”公安机关“不作为”。为此,曲靖沾益办案民警伤精费神跑断腿,直呼莫名背了一回“黑锅”。2月1日,记者获悉,报假警的当事人因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但鉴于悔罪态度和身体原因,被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依法从轻给予500元罚款处罚。

据了解,1月21日上午16时24分,网民“阳光寻找”通过微博发文称:其在曲靖务工的弟弟刘某军于1月10日晚结清一年的工钱共13.9万元,在驾车到银行存钱的路上被4个人持刀抢劫,13.9万元里包含工友工资。但在花山镇(沾益辖区)派出所报案后,十多天了还一直在找线索。拨打过曲靖市长热线,回复会督促办案,也联系过一些新闻媒体,都没有下文……

“年关之际,13.9万农民工工钱在辖区内被抢!”沾益公安分局民警看到微博信息后,如此重大的民生警情信息,怎么分局相关部门都没有反馈?针对网络反映的内容,沾益公安分局迅速安排人员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向发生地花山派出所落实,该所反馈并未接到此案报警。为进一步核查案情,沾益公安分局又及时通过微博私信“阳光寻找”了解情况。

据对方介绍,自己是刘某军的姐姐,她非常肯定的回复:就是向花山派出所报的警,并质问为什么派出所没有报案记录?同时留下了刘某军的联系电话。随后,“阳光寻找”再次通过微博发文称:持刀打伤抢劫十三万九,这么重大的案情为什么没有报案记录?要求派出所答复,并附“沾益警方”与其微博私信截图。

沾益公安分局迅速向曲靖市公安局报告,通过在全市范围梳理警情记录,均没有接到此案报警。经对博文中提到的刘某军务工公司和辖区用工单位全面核查,均无刘某军的用工和发放工资情况。

通过与在四川的刘某军电话联系,刘某军也明确表示就是在花山派出所报的警。但问其务工工地名称、案发准确地点、所报警派出所的确切位置,刘某军却始终无法说清,声称自己是外地人,对当地不熟悉。

期间,他的姐姐“阳光寻找”还致电花山派出所,质问民警为什么没有报警记录,并电话向曲靖市公安局投诉花山派出所不作为。但向其了解警情,她始终无法提供进一步有价值的信息。

为尽快查清警情,沾益公安分局可谓煞费苦心。在多方调查无果的同时,民警再次致电刘某军。此时刘某军却表示:钱能不能找回来无所谓了,至于如何查办案件是公安机关的事。致电他姐姐“阳光寻找”,对方称微博中所述情况均是其弟弟向其反映的,更具体的情况她也不清楚。1月24日、25日,警方发现,针对刘某军被抢劫的两条微博相继被删除。

由于仍未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当事人又远在省外不能有效对接,为更快的查明情况,深入了解警情事实,沾益公安分局迅速派工作组前往四川省乐山市,找到刘某军和其姐姐。经当面询问,刘某军承认“并未发生过被抢劫”的情况,因没钱偿还亲戚的借款,无法向家人交待,故编造杜撰了被持刀抢劫一事。因其曾到过沾益花山,便跟姐姐随意编造了在花山派出所报警的荒唐事。至此真相大白。面对刘家姐弟,被折腾够呛的民警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依据微博反映的警情,沾益警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丝不苟的查明事实。最终查证本案并非警方不作为,而是当事人虚构案情,且明显偏激的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给警方带来消极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活动。刘某军因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鉴于悔罪态度和身体原因,被依法从轻给予500元罚款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互联网的发展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刘某军的姐姐刘某某通过网络发表不实言论,轻易投诉、指责公安机关不作为,已侵犯了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因不属主观故意捏造事实,尚未造成重大危害,并深刻认识错误,主动通过微博向社会公开澄清事实,向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公开致歉,被给予批评教育。

通过此案,民警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面对有限的警力社会资源,公安机关每天应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很多民警为此牺牲了休息权、健康权甚至生命权。“民警还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处置一些假警,甚至还被无端的指责,真心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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