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云南新闻

不交清罚款就不让检车 合法吗?

时间:2018-02-09

 
 

记者 刘静怡 林涛

部分综合央视网、人民网等

云南网讯 “你有违章记录未处理,没有消分的话,我们(车管所)是不可以帮你办理年检标志的。”

对于车主而言,似乎已习惯这样的规定。然而,近日有专家明确指出,“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现场

不交罚款不给年检

“你得先去交完罚款,才能来检车。”上周,在位于滇池路的昆明市第七机动车安全检车站,市民花先生遭遇年检阻拦,最终无功而返。

昨天上午,记者对昆明市车管所便民中心进行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交罚款不可以年检。”

记者:最近网络上说消分和年检挂钩违法,二者不挂钩,那么昆明是怎么规定的?

工作人员:车管所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必须先交罚款,才能进行年检。

记者进一步追问: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呢?

工作人员声称:这是我们车管所的规定。

年检与违章“挂钩”

那么,“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有何依据?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然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就昆明本地而言,《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55条明确, 机动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办理机动车登记。全国其他城市的地方性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案例

57起类似案件

28名车主胜诉

记者检索发现,裁判文书网公布的57件类似案件中,有29名车主的诉求被法院驳回,但驳回的理由并非都是因为法院支持了车管部门的主张。

武汉 驳回车主上诉

武汉曾有过类似的案例。2012年8月,一出租车司机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合法年检合格标志,车管所以其未处理完车辆违法行为为由予以拒绝。该司机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经过5年多“马拉松”诉讼,2017年1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法院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明确规定年审和违章之间可以挂钩,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制定的《武汉市实施办法》写明了“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的规定。

山东 车管所败诉

2014年2月份,山东东营市的车主周先生到当地车管所审车,车管所以他的车有交通违章尚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随后,周先生将东营市车管所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东营市车管所以原告未接受违章处理为由拒发合格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车管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原告周先生发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专家观点

主管部门应“一锤定音”

宪法学专家、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认为,从法律位阶来看,由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构成下位法和上位法关系,下位法必须服从于上位法,不能以“完善法律规定为由”,擅自增加上位法中没有的内容,这和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存在一定冲突。

对于这一现象,不少专家呼吁,相关主管部门应果断“发声”,运用法定方式对相关争议“一锤定音”。

秦前红表示,可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法定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于相关争议进行回应。

不过,也有人质疑:如果贸然废除“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相关规定,是否会对交管部门今后进行违章处理工作带来困难?

对此,秦前红表示,如果相关部门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可能不利于违章处理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另一种法定手段——法律解释来充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欠缺的内容,以确保交通秩序的正常稳定运行。

律师观点

二者不宜捆绑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表示,机动车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我国行政许可法也明确了“规章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而对车辆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系行政处罚范畴,不同的行政行为应由不同部门按不同程序处理,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是不宜捆绑的。

关于《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问题,因《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我国“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我们认为其不应当违背其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央视观点

●将交通违法和年检绑在一起,的确与法治精神相悖。但为何各地公安部门“坚持”将交通违法与年检挂钩?其实背后也有很多无奈。在一些车主无故拖延这个问题上,或许管理部门还没有更有效的方法来监督,所以只能靠车辆年检这一环节来解决。

相关部门也不妨拓宽思路,再想想有哪些可行的办法可以解决车主无故拖延这个问题,而不是把年检当做最后的救命稻草。另外,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在要求其他人、其他部门遵守法律的同时,自己首先也得做到遵法守法,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网友观点

伯乐:不交罚款和车检是两码事,不交罚款可以把他的征信拉黑,这样就规范了。

艾雪: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屡屡违法,又不去接受处罚,只能强制执行。

 

  • 上一篇:女生痛经太厉害 医生给开避孕药
  • 下一篇:【新春走基层】缅甸鲜蟹活鱼“游”畹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