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3家公司7名骗子,以高额投资回报为由诱骗341人“投资”,两三年间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2440万元……2月8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将1798.3万元执行案款发放给341位受害者。
据通报,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单位昌宁县联华置地有限公司、镇雄县黔丰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赵开权、何惠华、刘涛玮、罗灿、赵瀚源、黄良杰、杨昊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生效,该案涉及已确定受害人341位。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让受害者能够尽快受到清偿,西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在春节前夕将涉案的追赃款1798.3万元发放给受害者。本案清偿率达到70%,切实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受害者挽回了财产损失。
8日上午,记者在西山区法院一号法庭内看到,前来领取案款的受害人多为中老年人。因现场人数众多,为了认真核对人员身份,昆明市国信公证处的四名公证员首先按照法院提供的发款名单进行了身份核对。数几小时后,经法院和相关银行工作人员、公证员的通力协作,案款发还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