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余红)为更好地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昨日(3月1日)中午12时起,开始对抚仙湖水域实施封湖禁渔。据悉,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今年抚仙湖封湖时间有所调整,由往年的4月1日提前至3月1日,封湖禁渔时间增加一个月。此次封湖禁渔时间将至9月1日中午12时止,共6个月。
禁渔期间,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手杆娱乐性垂钓和传统沟洞车水捕鱼除外)。禁止收购、加工、晾晒抚仙湖鱼类。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将从重处罚破坏抗浪鱼繁殖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和捕捞方式,对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拆除捕鱼窝棚,拆除私拉乱接电线及电力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渔民搭棚住宿、晚上偷鱼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湖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渔网、大漂网,依法没收并处罚;走村入户,对捕鱼大户和钉子户进行个别约谈,宣传政策,提醒告诫,纠正重点对象的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执意违法入湖捕鱼的,公安机关等政法部门及时介入,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同时,玉溪市将严格落实渔船归港制度,要求玉溪市抚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渔船归港工作的监督管理,沿湖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3月10日前将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渔港)停放,实行集中管理,实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的工作目标。
此外,澄江县发布通告,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云农渔〔2016〕13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推进渔船密封舱改造。一是由渔民自行对渔船加焊密封舱,每条渔船不得少于两个。二是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载货等行为,确保渔业安全零事故。监督举报电话:海口片:0877-5557056;右所、龙街片区:0877-6710044;路居片区:0877-855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