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5月12日,云南网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云南省各民用运输机场向社会公布净空保护区图,已确定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同时,多部门联合开展 “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
5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据悉,云南省民航发展管理局及时发出了《关于落实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公告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通知》,要求机场部门向各机场所在地州市、县政府提供各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资料,由州市(县)政府迅速向社会发布公告,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昆明市已率先开展对“低慢小”和无人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乱象频发,从2017年5月至8月,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5月底前,完成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及操作人员的登记普查。7月31日前,对全省各机场、机场周边、重要设施和敏感地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问题监控处置和处罚,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清理乱象、正规秩序。8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长效机制的措施办法。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图
省内各民用运输机场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
记者了解到,机场所在地的州、市政府负责,省公安厅、省民航发展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配合,5月12日前划设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向社会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在区域边界、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立禁飞标示牌,并注明净空保护有关规定,便于群众识别。
机场所在地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专人专岗,加强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巡防巡控。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全面强化机场区域的对空监视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和禁飞区的违法违规飞行。建立机场、空管、公安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违法违规飞行的安全风险。公安部门加大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督促“无人机”购买者实行实名制登记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种类、数量、主要性能指标等进行备案登记,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身份识别。工商部门将督促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企业对购买者实行实名制登记,对销售“黑飞”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发挥各类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教育引导无人驾驶航空器爱好者依法依规飞行。
与此同时,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机场净空保护知识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规章制度,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俱乐部活动,并设置举报电话、公布举报方式、重奖举报行为。
省内各民用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图:
大理机场净空区域图
丽江机场净空区域图
保山机场净空区域图
沧源机场净空区域图
德宏芒市机场净空区域图
迪庆机场净空区域图
澜沧机场净空区域图
临沧机场净空区域图
泸沽湖机场净空区域图
普洱机场净空区域图
腾冲机场净空区域图
文山机场净空区域图
西双版纳机场净空区域图
昭通机场净空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