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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保和生育保险将合并 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或降低

时间:2017-05-18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5月17日,昆明市人社局组织20位来自政府、社区、企业的代表,就《昆明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现场听证。记者了解到,昆明市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参保人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连续缴纳医保费12个月以上才享受生育保险

根据现行规定,在参保缴纳期限方面,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征求意见稿》提出,两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此,听证代表邓高喜认为,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由6个月变为12个月,这样会增加家庭的生育成本。怀胎10月,而生育家庭却要提前两月开始为医保做准备,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建议保持原有6个月标准。

昆明市人社局医保处夏登稳处长解释称,延长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是为杜绝孕后突击参保情况。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可以有效的化解两个保险之间交叉情况,可减少人社部门经办时判读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麻烦,提高了办事效率,并且可以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为企业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活力。”

昆明市人社局副局长何文明坦言,“《征求意见稿》的制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延长连续参保期最低限制也是为了杜绝孕后突击参保的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侵害。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听证代表提问的疑问、建议等进行细致研究,完善《征求意见稿》内容。”

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下调

据昆明市人社局资料显示,现行昆明市生育医疗顺产包干费为4000元,剖腹产包干价为6000元。《征求意见稿》中对生育医疗费包干费做出了调整。《征求意见稿》规定,顺产包干费为2500元,剖妇产包干费为4000元,较现行办法,包干费均有下调。

此外,现行标准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9.0%,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0.9%,个人缴纳费率为2%。《征求意见稿》规定,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自动参与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用人单位按9.9%的费率统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听证代表杨烨质疑,该9.9%的费率如何测算而来?《征求意见稿》中未提及个人缴纳费率,是否今后医保不需个人缴纳?

对此,夏登稳称:“现行医保单位缴纳费率为9.0%,生育保险缴纳费率为0.9%,两险合并后,费率相加,即得到《征求意见稿》中的用人单位9.9%的费率标准;在文件中未提及个人缴纳比例,不代表个人无需缴纳,目前征求意见阶段,个人缴纳比例与现行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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