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微信截图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通讯员 张笑)当心,消防诈骗短信又来了!近日,昆明一市民收到自称是消防工作人员发来的信息,通知各住宿行业负责人,带上单位证件到xxx区消防大队办理消防安全经营许可证。
对于类似这样的短信,5月17日,云南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有人在冒充公安消防部门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收到这种短信,不要光看内容,一定要及时向消防部门核实。”
记者了解到,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公安消防部门提醒:消防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是要求两人以上,并要身穿制服,并出示工作证件。被检查单位对执法人员身份有怀疑时,有权要求其出示证件。任何有关消防事业的通知,均在消防大队办理。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培训将通过正式文件、召开会议、民警上门传达等形式进行通知。消防部门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检查现场收取罚款。
社会单位和个人要注意鉴别当事人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证实活动真伪;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并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电话号码、账号等,确保财物安全、自身安全。如遇到诈骗短信,要打110报警。
云南消防提醒,目前发现冒充消防诈骗手段多:
手段一:劣质产品,高价推销。
劣质产品,高价推销。一些不法分子出版、盗版了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他们物色联络员并派驻到全国各地,以诈骗手段高价推销这些劣质产品。
手段二:假装检查,收取罚款。
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并制作可信度强、仿真度高的假证件、假文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一旦收取罚款后,就逃之夭夭。
手段三:上门检查,强行推销。
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后往往以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而从中渔利。
手段四:发布通知,骗培训费。
传真至单位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全市范围内的企业单位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手段五:征收“押金”,允诺退款。
打着“消防安全防火”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手段六:免费培训,推销器材。
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等旗号联系市区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拿出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器材进行推销。
手段七:“便衣督察”上门恐吓。
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自称“便衣督察”,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电话威胁,推销器材。
不法分子在对企业进行电话营销的过程中,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则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