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5月22日,记者从云南煤监局获悉,曲靖市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因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被行政处罚罚款238万元,并被全省通报。
22日上午,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全省煤矿企业、各级煤矿安监部门负责人通报了对土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情况,要求全省煤矿企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加强通风设施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
5月14日至17日,云南煤监局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执法第六工作组在对土桥煤矿开展全面安全“体检”执法过程中,针对该矿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依法对该矿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38万元。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工作组对发现该矿存在的70条事故隐患依法作出处置并下达了执法文书。其中,对该矿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 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等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2个月,对煤矿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21.5万元、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6.5万元;对其它事故隐患责令该矿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