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4月6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云南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7日正式施行。《规定》对违法建筑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同时,对于给违法建筑提供供水供电等服务的企业明确了法律责任,违反者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目前,云南已经开始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将持续5年时间。
近年来,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快速发展,但因经济利益驱动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不按规划建设、农村无规划随意建设、城乡私搭乱建行为屡禁不止。尤其在城市及周边、公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坝区农田无序建设,大量违法建筑带来诸多危害。“一方面是危害社会公平,破坏社会风气,让少数人不当得利,老实人吃亏受损,更让有权势的人践踏社会公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渝表示,另一方面还影响城乡规划,制约城乡发展,妨碍城乡规划的整体布局,影响基础设施的有序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对此,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并于4月7日正式施行。《规定》共32条,规定了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处置程序和缓拆情形等内容,并对涉及违法建筑拆除的信息公开、权益保护、公正和鉴定等做出了规定,对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云南出台的《规定》是我国继上海、浙江、海南、深圳以及广州之后第6个出台的查处违法建筑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精神,明确界定违法建筑的涵义和适用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完善了对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措施。
杨渝介绍,《规定》对违法建筑采取及时制止措施,对拒不停止建设的违法建筑可以进行拆除或强制拆除。并明确了关于停水停电及供水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不但要对违法建筑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如果涉及到供水供电企业,规定它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这些企业规定了最高3万元的罚款。”
另外,《规定》明确,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目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多部门已经开始了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并将持续5年时间。查处业务及举报电话:0871-64328424,公共邮箱:YNWFJZZL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