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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6个专项行动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货车严重超载成“最大杀手”

时间:2017-07-06

 

记者 宋金艳

云南网讯 昨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召开云南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针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6~11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

交通事故下降 仍存6大问题

发布会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蔡继发介绍,今年以来,全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23%、40.48%。尽管我省道路运输事故保持了逐年下降趋势,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仍然居高不下,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80.2%、总死亡人数的78.05%。

蔡继发表示,当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还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微型面包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超员问题突出,货运车辆事故频发、超载行为突出, “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

针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各级各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据了解,针对问题我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印发实施。根据《方案》安排,我省从6月起至11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驾驶人有多次严重交通违法,将建议企业暂停分配出车任务,培训仍不合格的坚决不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方荣表示,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主要将全面清理整顿客货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微”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等的源头安全隐患。

“大量事故证明,货运车辆严重超载是道路运输事故的‘最大杀手’。”蔡继发介绍,道路运输事故中,与货运车辆有关的占64.8%。王方荣介绍,在集中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中,我省将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重型货车不按规定张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等行车安全隐患。实行24小时勤务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全力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上路。

在“严厉打击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我省将严管重治高速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每月将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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