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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为讨债将人强行押走 得知被行拘后悔不已

时间:2017-05-17

“我真是太不理智了!好好的通过合法途径去讨这笔钱就不会这样了。”当得知自己被行政拘留后,李某和章某在嘉兴海宁市公安局盐官派出所悔恨不已。

几年前,羊某向刘某的朋友借了四万五千元,羊某在还了五千元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甚至搬家推脱还款。无奈之下,刘某的好友委托李某和章某帮助讨要这笔四万元的欠款。

5月11日一大早,刘某去位于海宁盐官镇的朋友家里,恰巧碰到了欠自己朋友钱许久的羊某。

“哎哎哎,别走别走。”刘某看到羊某转身要走,立即上去阻拦。

羊某表示自己马上要去杭州办事情,便上了自己的轿车。刘某见状,立即坐进了车子的的副驾驶席。

羊某和刘某一直纠缠不清,便说要将车开到附近联群村路口公交站台处和家里人换车。

刘某怕自己一个人拦不住,赶忙联系了李某。

李某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了章某,两人分头赶往联群村路口。

“羊某,你欠我朋友四万块钱好几年了,什么时候还?”赶到联群村路口后,李某想好好的和羊某谈一谈,可没想到羊某坐在车里不肯合作,

“我没空和你们谈!我急着去杭州!”

“下车再说!”章某在旁要求。

“我不下!”羊某听了连连摇头拒绝。

“你下还是不下!”李某边说边将羊某从车内往下拉。

羊某立即强烈反抗,但还是架不住李某和章某,被硬生生地拽下了车。

“你不还钱,老子今天让你连家都回不去!”李某和章某一气之下将下了车的羊某合力塞进自己的车内,并就近开到了某棋牌室。

这时,前来换车的羊某的儿媳恰巧看见公公被人强行带走,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盐官派出迅速出击,中午时分将违法嫌疑人李某和章某抓获,成功解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羊某。

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章某和李某被海宁警方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11日、14日。

警方提醒,经济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在讨要债务时保持理智,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手段进行讨债,类似章某和李某非法手段一定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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