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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谋求“三突破” 大病保险降低起付标准

时间:2017-05-11

近日,浙江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医保改革“三突破”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我省要在参保人群全覆盖、医保制度统一、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这三方面取得新突破,并对这“三突破”提出了具体完成时间和具体任务。

根据这份工作方案,到今年底浙江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为此,我省在今年10月前,要对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分统筹区梳理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核查参保基数。同时,还要健全困难人员参保兜底保障机制,针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城乡困难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给予一定的兜底参保。

医保制度统一取得新突破方面,方案要求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保制度的统一,全省将制定出台推进基本医保制度统一的指导意见。此外还将完善全省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跨省异地联网结算管理制度等。

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取得新突破方面,我省不仅要拓展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范围,还将适当降低起付标准,加大对困难人群倾斜力度。同时结合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适当提高全省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工作方案中,重点提出了要强化责任落实。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进度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跟踪到人。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重视不够、贯彻不力,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要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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