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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503户食品生产经营户被录入惩戒系统

时间:2017-05-07

“你的贷款到期后,银行不再授信,信用卡额度也将为零。”日前,云和县个体户陈某因销售不合格黄酒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后,被录入食品安全金融信用联合惩戒系统。

据了解,丽水市食安金融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创建于2015年,截止目前,全市共采集完成了52.05万户实施主体的基本信息,已有503因销售不合格或过期食品被录入惩戒系统。

丽水503户食品生产经营户被录入惩戒系统

“截止目前,共有114户有信贷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受到了联合惩戒,其中贷款限制64家,降低授信额度27家,提高贷款利率21家。”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处长赵伟杰。

记者从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了解,今后,该市将扩大食安金融信用联合惩戒的范围,实施更严格的惩戒机制。

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体店)全部纳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升级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拓展实施范围,探索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联合惩戒,并增加联合惩戒项目,更深层次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处长赵伟杰表示,在5种扣分项和6种一票否决项的食品安全不良行为的基础上,将查证属实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因被媒体曝光或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也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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