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陈姓男子当街驾车冲撞前女友及其张姓男友,并开枪打伤情敌张某,一审被判刑6年6个月。陈某以“在监狱歌唱比赛得奖”等理由请求减刑,台湾高等法院12月19日驳回上诉,仍判陈某6年6个月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与江姓女子原为恋人,分手后,陈某不满江某与其张姓前男友复合,2016年12月携带手枪驾车至新北市芦洲区,等候江某与张某,伺机报复。
陈姓男子见张某骑摩托车搭载江某外出,一路尾随,利用摩托车停等红灯机会,驾车冲撞。见张某、江某倒地后,陈姓男子下车持枪朝张某腰部射击,随后变装逃亡。张某经送医幸免于难,但脊椎、神经受损。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陈某6年6个月有期徒刑。
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是枪走火,非蓄意开枪”,还以“有慈善捐款记录”、“在监狱歌唱比赛获团体赛最佳默契奖”等理由,请求二审减刑。
台湾高等法院未采信陈某辩解之词,认定他不符合减刑条件,2018年12月19日驳回上诉,维持6年6个月徒刑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