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越南旅行团2018年底在台湾地区发生集体脱团事件,有148人失联。台湾“移民署”2019年1月2日指出,截止至晚间8时,又有4人到案,累计到案28人,尚未遣送,其中22人已送收容所收容,其余仍在各地留置侦查审讯。
资料图:台当局“移民署”查获脱团的越南人士。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陈鸿伟/翻摄据报道,台湾“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副大队长郭伟奇1月2日晚间表示,1月2日新到案的4人,其中2人向云林县警察局西螺分局自行到案,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逮捕1人,新北市专勤队逮捕1人。
郭伟奇称,累计到案的28人全都尚未遣送,其中22人已送高雄收容所收容,其余仍在各查缉单位留置侦查审讯。
4个大型越南旅行团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及23日抵达台湾高雄,4团共153人中有152人脱逃,除去1人未失联,以及3人自行离台,有148人失联。台“移民署”及各地警方连日查缉脱团旅客,陆续有“斩获”。
台“移民署”1月2日晚发布最新查处成果,累计到案28人(包括13男、15女),其中11人自行到案,17人查获到案。脱团人数还有120人(85男、35女)未到案。当局表示,脱团旅客已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正由司法机关侦办,自行到案者除可考虑情节从宽处理外,经调查后也可早日返回越南。
台“移民署”重申,本次脱团越南旅客属集体预谋非法行为,已涉及违反入法律相关规定,并非只是单纯在台逾期停留,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9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