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7月3日电(记者何自力 齐湘辉)台湾当局财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15年度综所税申报资料显示,所得在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为471.5万元(新台币,下同),最后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仅4.7万元,差距仍达100.32,仅次于2014年的109.69。
资料表明,所得前5%家庭的年所得来源包括:每户的薪资所得平均为286.8万元,股利所得平均约为123万元,分别是最穷5%家庭的198倍、97.5倍。由此可见,最有钱的家庭成员不仅高薪,也有相当高的投资所得。
资料表明,贫富差距还体现在城乡差别上。台北市跨国企业聚集,高薪职缺多,因此每户平均所得达132.6万元,居岛内之首。新竹县市因为是新竹科学园区所在地,辖内平均薪资较高,因此新竹市每户平均所得为129.2万元、新竹县110.8万元,分居第2、3名。
以农业为主的嘉义县、南投县、屏东县等,家庭平均年所得分别仅73.2万元、73.3万元、73.8万元,分居倒数前3名,凸显城乡资源分配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