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酒驾累犯状况逐年增加,台湾将对这些人换特殊识别牌照,乘客也要被连坐。
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6日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据《中国时报》27日报道,酒后开车罚款将从现行的1.5万元(新台币,下同)至9万元,提高到3万元至9万元;若5年内再度酒驾,将以前一次被处罚的金额,再加9万元处罚,不限次数持续累计。比如第一次酒驾被罚3万元,第二次罚12万元,第三次就罚21万元。另外,现行拒绝酒测者仅被罚9万元,且没有案底,被岛内讥讽为“富人条款”。未来如拒绝酒测,将提高罚款至18万元,且第二次起再加罚18万元,后续持续累计。也就是说,第二次拒绝酒测要被罚36万元,第三次罚54万元。
“立法院”同时新增“酒驾连坐”,规定驾驶人若酒驾,同车乘客将可被处以6000元至1.2万元罚款,但未满18岁、年满70岁者、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者,以及汽车运输业乘客,不在处罚范围内。此外,根据初审通过条文,5年内两次酒驾者,应换领特殊识别的牌照,未依规定换发要吊扣牌照3个月;一年后没有再酒驾,才可换回一般牌照。提案“立委”郑宝清称,酒驾累犯应换发可辨识、比较显眼的车牌,例如由白色改为绿色荧光色,警方拦检将更有效率。
岛内对酒驾越抓越严,但统计显示拒绝酒测情况、酒驾累犯件数却激增。“交通部长”贺陈旦称,“乱世要用重典”,“交通部”同意并支持加重处分。曾酒后驾驶被警方查获的民进党“立委”郭正亮27日称,任“立委”后积极推动反酒驾运动,初审通过的反酒驾条款,他的提案也包括在内,希望将功赎罪。
长期关注酒驾议题的团体拍手叫好,认为当局终于迈出一大步。“台湾酒驾防治社会关怀协会”秘书长林美娜称,日本拥有更严的“连坐法”,不只是乘客要罚,借车的人、卖酒的人通通纳入,台湾目前只纳入乘客,但已是迈向进步的一大步,接下来应循序渐进,扩大连坐对象。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