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中华航空公司(华航)黄姓空少2016年谎报蔡英文专机有炸弹,华航先将他改调地勤,4个月后解雇。黄某不服,打官司要求复职,桃园地方法院判决他可以复职。随后华航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让华航的专业形象遭到破坏殆尽,符合解雇的最后手段原则,13日改判黄某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黄某主张,他在2016年6月24日参与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发起的罢工活动,当日因蔡英文将“出访”,他为唤起社会大众注意,谎报其专机上有炸弹,隔天被警方查办。华航在2016年7月将他改调地勤,判刑3个月后,遭到华航解雇。
黄某说,他在2016年8月被起诉,华航却在同年11月7日才通知解雇,此举已违反“劳基法”从知悉起30天内解雇的规定,他打官司要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且华航应给付他非法解雇到复职日间的薪水。
桃园地方法院认为,黄某谎报炸弹行为并遭到起诉,媒体都有报道,华航违反“劳基法”30天内解雇的规定,直到案发后数个月才终止与黄某的劳动契约,判决华航败诉,华航不服提起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华航在2016年7月1日调查时,黄某否认涉案,因全案当时还在侦审期间,华航并非刑事告诉人,无从确认黄是否有谎称飞机有炸弹情事,等到同年10月间判决书在司法机构官网公告后,华航在知悉的1个月内将黄某解雇,并未违反“劳基法”规定。
高等法院表示,黄某谎报蔡英文专机有炸弹,违背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忠诚义务,已达情节重大的程度,且黄某任职空服员期间素行不佳,经常迟到及多次未请假、未报到,华航终止劳动契约已达最后手段性原则,所以改判黄某败诉,不可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