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明台保险公司请求原名陈敬铠的台湾前手球运动员陈宥宪返还诈盲的保险金,一审判陈宥宪应返还新台币105万元(新台币,下同),陈宥宪不服上诉,13日遭高雄高分院驳回,全案定案。
判决书指出,陈宥宪2009年11月间在彰化市与施姓教师发生车祸受伤后,视力到次年2月已恢复大半,并未达视力0.01以下的残疾程度,仍佯装双眼失明前往彰化基督教医院求诊,致不知情的院内眼科主治医师陈珊霓出现错误,出具其双眼视力均在视力0.01以下的诊断证明书,据以取得重度视障身心障碍手册,并诈领明台保险强制险残疾给付105万元。
明台保险依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向法院请求陈宥宪返还105万元本息,一审判陈宥宪如数归还,陈宥宪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采信一审判决理由,驳回上诉,全案判决确定。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陈宥宪于车祸后4、5年历经医院多次检测、鉴定,虽仍遗存一定程度视力障害,但均无法证明其视力受损程度达视力0.01以下,陈宥宪辩称明台保险不得请求全数返还保险金,实属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