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公务员和教师年改(年金改革)下月上路,其中年资补偿条款,限“一年内退休生效时,仍依原规定核发”,也就是明年6月底前退休的目前在职者可领取,非此条件者最多恐少拿68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4.6万元),引起岛内不少教师反弹,甚至传出恐引发抢退潮。
报道称,台湾“立委”蒋乃辛已在台立法机构临时会提修正草案,拟修为“依原规定核发”,但全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呼吁,应进一步兼顾已退及未退者补偿金权利。
为了拿到年资补偿金,不少教师传出要抢在明年6月底前退休,抢退潮势必冲击校园教学和师资。
全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13日表示,年资补偿金是1996年实施新制退抚时,因旧制前15年每年年资给付率是本俸的5%,新制改为本俸的4%,为了补这1%的差额,因而针对1981年至1995年开始任教的在职教师,给予年资补偿金。
据全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资料,以旧制年资1至14年的公立学校教师来算,约可领取48000余元(新台币,下同)至近68万不等的年资补偿金,但公教年改上路后,想拿这笔钱之前,就得在明年6月底前退休。
全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说,蒋乃辛虽拟修法改为“依原规定核发”,但已退休教师的补偿金势必会受所得替代率上限的限制,使得补偿金也变成零元,一分都领不到。
该组织认为,修法应让已退、未退者都能拿到这笔补偿金,才是公平、合理。全台湾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说,盼拼临时会通过,至少下会期一定要过。
台当局教育部门说,取消年资补偿金是配合台湾整体年改政策,兼顾世代间退休权益衡平,教育部门尊重教育人员团体主张和建议,但应避免造成不同世代间及公务员、教职人员间退休权益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