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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办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

时间:2018-07-28
福建省台办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当地时间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会上介绍相关对台政策。图为钟志刚发言。 马德林 摄

中新网纽约7月24日电 (记者 马德林)当地时间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会上就《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6条实施意见”)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及台胞措施”);6月6日,福建省出台“66条实施意见”,为在闽台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当地时间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会上介绍相关对台政策。图为座谈会现场。 马德林 摄当地时间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对台政策座谈会在纽约举行,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会上介绍相关对台政策。图为座谈会现场。 马德林 摄

钟志刚表示,“31条惠及台胞措施”同“66条实施意见”是总和分的关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是宏观的指导性意见,落实需要各省制定具体政策;‘66条实施意见’全面覆盖‘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福建特点进行先行先试。”他说。

钟志刚表示,“66条实施意见”重视台企台胞的实际需求,涵盖台资企业在行业准入、金融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涉及台胞在福建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劳保、就医、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钟志刚说,“66条实施意见”中,含金量高和扶持力度大的项目随处可见。例如,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闽台企可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66条实施意见”也注重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如在福建注册的台资机构和企业经批准可兴办学前教育;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可独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开设诊所、门诊部等。

钟志刚介绍,福建省目前正从四方面落实“66条实施意见”。一是做好培训对接,逐级抓落实;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健全工作窗口,力争台胞咨询只用问一次;四是深化舆论宣传,让更多台胞了解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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