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7月24日电 (夏守智)“除了中央和省级事权,‘31条措施’在深圳现有政策中均得到落实。”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24日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宣传和各部门联动,让台胞台商切实享受便利政策。
当天,深圳市举行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艾学峰介绍,为落实“31条措施”,相关部门专门制作了“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政策汇编”,其中不仅收录当地业已实施的各项惠及台企台胞政策措施,也收录了相关申报指南和网站链接。
艾学峰表示,深台两地经贸交流密切,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约6200家,实际利用台资近百亿美元。由于起步早、联系紧,深圳各项惠及台胞台商政策走在大陆前列,他用“三惠”加以形容,即优惠、普惠、实惠。
艾学峰补充说,深圳正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财产权保护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包括台企台胞在内的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帮扶。
深圳市台办主任郑崇阳表示,深圳此次并未出台新政策,而是将过往惠及台胞台商政策打包处理,这是调研之后的结果。郑崇阳说,目前各项政策共计99条,涉及18个方面,基本包含台胞台商在大陆生活发展的需求。
他举例说,目前,深圳市级财政54个专项资金超250亿元人民币,涵盖200多个资助方向,符合条件的台企台胞都可以按程序申报。2017年,曾有一家台资企业申领专项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部分台湾专业人才也得到政策扶持。
郑崇阳说,由于主客观原因,在深台胞对于各项便利措施的了解程度较低,许多好政策并未发挥实际作用。“希望台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关注,为自己在深圳发展创造更有利条件。”
深圳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力平受访表示,深圳对台胞台商很照顾,便利政策涵盖就业、创业、生活各方面。未来,深圳台商协会将做好沟通联结,帮助更多台胞享受政策实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