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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技能人才在自贸区与台企范围可享厦门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时间:2018-08-07
台湾技能人才在自贸区与台企范围可享厦门技能人才同等待遇厦门市人社局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陈国荣7日向媒体介绍厦门市吸引台湾技能人才来厦就业创业的新政策。供图

  厦门出台新政:台湾技能人才在自贸区与台企范围可享厦门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中新网厦门8月7日电 (记者 杨伏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7日联合发布一项新政策:持证的台湾技能人才在自贸区与台企范围内,可享受厦门市相对应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这是该市利用厦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推出的又一项对台创新政策,势将进一步促进厦台两地交流、吸引台湾技能人才来厦就业创业。

厦门市人社局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陈国荣,当天正式对外发布这一新政策说,该市上述两机构联袂出台印发《关于台湾技术士证书匹配规范的通知》,从8月1日起,厦门将放宽台湾技术士等级证在厦门自贸片区和厦门市台资企业使用范围,持证者可享受厦门市相对应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该项新政策实施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包容共存的“一区两标”制度,并按以下方式对应:台湾技术士证书丙级、乙级和甲级持有者可对应大陆职业资格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和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前来大陆发展的台湾技能人才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使在厦就业创业的台湾技能人才享受与大陆技能人才同等待遇,需要对台湾技术士证书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进行比对。

2017年,厦门市人社局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大陆与台湾职业资格互认可行性研究,形成《关于开展大陆与台湾职业资格互认可行性报告》,对台湾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进行研究并提出借鉴建议。

同时,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自贸委还充分征求台湾专家、两岸创客、台资企业、台湾培训机构、厦门市职鉴中心等各方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台湾同胞持技术士等级证书可参照上述对应方式,享受参加大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厦门市高技能人才表彰评审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多项政策。其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厦门市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最高补贴可达3940元/人。

在大陆国台办等相关部门于今年2月发布惠台措施31条之后,厦门于4月率先出台惠台措施60条,其中包含“推动实施‘一市两标’,逐步实现大陆标准与台湾地区标准在厦门包容共存”和鼓励台胞在厦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开展两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以及持台湾地区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可在厦门开展执业服务等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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