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14年澎湖复兴空难造成48人死亡。事后,台湾空军马公基地高勤官荆元武、马公塔台管制员李佳 被澎湖地检署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一审澎湖地院认为,飞机正副驾驶未按标准程序降落才是事故主因,判荆、李2人无罪,澎湖地检署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今年8月7日宣判,驳回上诉,仍维持无罪判决。
2014年澎湖复兴空难造成48人死亡。台湾《联合报》资料图澎湖地检署指出,飞机正驾驶李义良、副驾驶江冠兴未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进场、重飞,有业务过失责任,但因已遇难,不予起诉;荆元武迟迟不同意飞机使用具备较好导航系统的02跑道,导致机组人员使用无仪器助降系统的跑道降落,李佳 违反航空飞行管理程序,未及时将关键信息提供给机组成员作为飞机进场降落参考,故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2人。
一审澎湖地院认为,失事复兴航空GE222班机正副驾驶在事故前疑因飞行时间过长疲劳,加上当时气候恶劣却未考虑转降其他机场,也未按标准程序降落,造成坠毁事故。
澎湖地院表示,正副驾驶疏忽失误才是航班失事主因,当时风速大、跑道潮湿,若任由飞机使用02跑道降落,反增大降落风险,很难认定荆元武未同意改用02跑道降落有过失,也难认定李佳 未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与机组成员决定进场有何因果,故判2人无罪。
2014年7月23日复兴航空GE222航班从高雄机场飞往澎湖马公机场时,疑因风雨过大,飞机降落不顺利,又重飞失败,在下午7点6分坠毁在马公机场跑道附近湖西乡西溪村并起火,造成机上48人死亡、10人受伤,另有地面居民5人受伤,波及11栋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