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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艺人秦伟涉性侵3女被判8年 受害人:老天有眼

时间:2018-08-09

人民网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艺人秦伟被女造型师踢爆性侵,随后引发共8名女子出面指控,其中年纪最轻仅14岁,台北地检署依强制性交罪起诉秦伟并求刑41年,台北地院认定秦伟利用个人影响力,犯下包括造型师、女粉丝在内的3件强制性交罪,各判处徒刑4年,合并应执行刑8年,其余被控强制性交部分因指述和证据有矛盾,所以均无罪。全案可上诉。

秦伟委任律师周武荣表示,被害人指述的时间距今很远,没有科学迹证,他认为秦伟在道德感确实有问题,但不见得犯罪,一定会上诉。

最早指控的女造型师在事件发生后转行为银饰设计师,她说:“2年多来,自己过着简单生活,换回健康的身心,就是在等今天这一刻的到来。”得知秦伟判8年,她透过脸书写下“2018年8月8日判决8年,相信司法、老天有眼”。

秦伟1998年上综艺节目遭火灼伤,2002年拿下广播金钟奖最佳主持、最佳综艺节目与最佳非商品类广告奖,前年因涉及性侵案件,接连再被爆“白龙王商品敛财”、“投资致富全是假”、“诈财逼死好友”等不堪过往,在案发至今770天来,他无法见容演艺圈,也人间蒸发。

判决指出,秦伟利用在演艺圈具有相当知名度、影响力及社经地位,在被火灼伤后复原良好,参与举办公益活动所塑造出来正派积极的形象,让被害人放下戒心与被告独处,再利用机会对被害人为强制性交的行为。

尤其过程中又以要跟被害人交往、给演艺圈的工作机会以及人脉资源等等的甜言蜜语来安抚被害人,逞欲之后再借口忙碌,对被害人避不见面。

合议庭认为,秦伟欠缺对于女性身体自主权的尊重,审酌秦犯后否认强制性交犯行,在侦审过程中又说不知被害人为何,且又指被害人的存在是因有人发动群攻等等言论,足见他毫无悔悟之心,犯后态度不佳,所以就秦伟所犯3个强制性交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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