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8月8日电(记者王成、付敏)据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日前对庄某秩等6名台籍被告人被控走私废物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走私近1300吨旧服装入境,构成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庄某秩等6名被告人驾驶货船,先后从香港、韩国釜山等地以海上偷运方式,走私1299.97吨旧服装入境。2017年5月25日,被告人驾船从韩国釜山港运载旧服装354.15吨走私入境时,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所属漳州分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联合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秩等6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非法运入境内,已构成走私废物罪。法院依据6名被告人参与走私的地位、作用、数量和次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对扣押在案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设备予以没收。
据悉,走私入境的旧服装往往来源于境外垃圾场、废品处理厂,甚至是医院、殡仪馆等,带有大量病毒、细菌且未经消毒。走私入境后,经过简单分拣、漂洗后即流入夜市、地摊、网店等销售渠道,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