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9月12日电 针对花莲县长傅 萁涉嫌股票炒作一案,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审判决被告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12日,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更二审判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