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 张晓曦 路梅)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日在北京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从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公布到10日,已有超过2.2万名台胞申领了居住证。这也充分说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一项真正造福于民、广受台胞欢迎的好政策。
当天,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多位记者就近期备受关切的台湾居民居住证相关情况向发言人提问。
安峰山表示,出台居住证政策,是积极回应广大台湾同胞的诉求,为台湾同胞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多年来困扰台胞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具体措施。便民、利民,让持证台胞能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享受同等待遇,就是这项政策的意义所在。
他说,台湾居民居住证不同于大陆居民身份证,它是台胞在大陆使用的身份证件,是为了解决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便利化问题,不涉及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居住证的申领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也不需要放弃台湾户籍;申领完全采取自愿原则,没有任何强制要求。
安峰山回应,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台胞证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证件,居住证并不取代台胞证。居住证正式启用后,不会影响台胞证原有的功能,也不会影响台胞此前凭台胞证所享有的权益。
他同时指出,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台胞返台后回大陆居住地或迁居,其证件仍然有效;居住证上承载的由国家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大陆各省市都可享受,不会因地域问题受影响;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则需按各地规定处理。
安峰山并回应,此次制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内置芯片、登记指纹,主要是为了证件的便捷使用和防止冒用。且居住证所使用的芯片采用的技术十分先进,可以有效地保护芯片内登载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窃取或泄漏,请台湾同胞放心。
他还强调,台胞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纳税义务,是由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来认定的,有关解释权在税务主管部门。是否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相关税收规定没有对应关系。
安峰山表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一件好事。无论大陆为台湾同胞做什么好事,民进党当局都要刻意歪曲抹黑、限制阻挠,是民进党的本性决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