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9月25日电 (闫旭)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建波25日透露,2016年至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累计办理对台司法互助案件347件。
其中包括,协助台方送达司法文书331件,调查取证16件,罪赃返还1件,重要信息通报1件。
当天,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情况予以介绍。
徐建波表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首批对台司法互助二级窗口单位之一,近年来与台湾检方就相互派员过境并现场协助调查取证展开了一系列的合作,推动了调查取证、证据移交及罪赃返还等司法互助新模式的建立。
为了给台胞台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福建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各类涉台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涉台巡回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台胞台企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
此外,福建省检察机关还推动专业化办案模式;探索完善台湾地区被告人、服刑人员适用缓刑、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台湾地区被告人亲属会见制度;建立重大涉台案件诉前会商机制等。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主任王桦表示,2009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先后组织了十几个团近200人次赴台湾进行交流研讨,也邀请和接待了147名来访的台湾检察官和法学专家,深化了闽台检察官的专业交流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