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县“立委”林光荣、刘良彬、赵一先、林保光、苏明辉和已卸任“立委”许阿勇勾结厂商,建议县府用补助款高价采购过期或低价劣质教学设备给学校,受贿2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判林光荣等6人2年至13年不等徒刑,全案定谳。10月16日新竹地检署指挥送执行通知书给6人,预计31日到新竹地检署执行有期徒刑。
在2010年至2012年间,林光荣等人利用填写年度申请补助基层建设联系单,建议县府补助多所特定学校,高价采购过期或劣质书籍、信息软件等,借此收受数十万元贿赂。
其中,林保光受贿最多,达85.36万元,其余5人受贿10万元至36万元不等,总受贿金额200多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6人有罪,台湾地区“最高法院”10月11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并将在10月31日执行有期徒刑。
依据审判,林光荣获刑1年11个月,褫夺公权2年;刘良彬获刑9年2个月,褫夺公权4年;赵一先获刑8年,褫夺公权4年;林保光获刑13年,褫夺公权4年;苏明辉获刑8年,褫夺公权4年;许阿勇获刑7年2个月,褫夺公权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