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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杀害游民骗贷骗保 获减刑改判17年

时间:2018-10-23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淡水民宿业者李宪璋被控拐骗杀害游民、骗领保险金,曾被判处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23日判处李宪璋1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2008年,台湾“刑事局”侦破收容游民并加以杀害诈领保险金案,逮捕嫌犯李宪璋(右起)、连上莹、杨明璋、宋进财等。(台湾《联合报》资料照)2008年,台湾“刑事局”侦破收容游民并加以杀害骗领保险金案,逮捕嫌犯李宪璋(右起)、连上莹、杨明璋、宋进财等。(台湾《联合报》资料照)

判决指出,李宪璋从2005年起,以每名游民3万元(新台币,下同)至6万元不等代价,以“介绍工作”为诱饵,骗游民面谈并拘禁,并用游民的个人资料向银行开户,骗贷上亿元。

判决表示,李宪璋在2007年为解决数千万元的负债问题,安排连姓女友与梁姓游民假结婚,由同伙宋姓男子陪同前往大陆黄山蜜月旅游。宋某等人趁黄山大雾,将坐在栏杆上拍照的梁姓游民推下山致死,假妻子连某事后以配偶身份申请理赔。

台湾高等高院更一审以杀人、私刑拘禁、伪造文书、诈欺得利等罪,判李宪璋应执行无期徒刑,假妻子连某获刑10年半。

全案上诉后,台湾地区“最高法院”2016年7月6日撤销李宪璋涉嫌杀人、获判无期徒刑的部分,发回台湾高等高院重新审理。李宪璋另犯私刑拘禁、伪造文书(骗贷)、诈欺得利(诈骗信用卡)等数罪,更一审判刑1个半月至4年徒刑不等,这部分,台湾地区“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认定,本案从2008年7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审起,已超过8年未能判决确定,依规减刑。

更二审判决,李宪璋犯罪后狡辩,以杀人罪及伪造文书等罪判处17年徒刑;假妻子连某坦承犯罪行为,以杀人罪判处8年徒刑;宋某之前死亡,已判决公诉不受理。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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