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10月30日电 (记者 李贵刚)河南省官方30日发布“惠台60条”,为台湾同胞在豫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该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干货满满。
《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又称“河南惠台60条”)当日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式出台的“河南惠台60条”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着手。
在经贸方面,河南设立省级1亿元人民币两岸智能装备产业基金,支持高端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制造领域合作项目落户中原;支持该省26个台商投资园区建专题性台商投资园区。
根据“河南惠台60条”,台企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创新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另外,台企还可通过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该省国有企业改革。
在税费方面,在豫台企研发机构采购大陆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研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大陆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台企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享受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相关政策。
在文化方面,除了支持“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河南省两岸青年交流月”等活动外,还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放宽台湾影视和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台湾人士参与该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
河南省还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设置了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来豫台湾同胞可申请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类基金项目;台湾青年到河南高校就学,享受与该省在校大学生同等待遇;台湾同胞可在该省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及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为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河南明确了在豫台湾同胞在教育、医疗、劳动和住房保障、参政议政等方面享受的平等权利,鼓励台湾同胞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