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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少年无照骑车工作被撞死 司机老板共同赔偿

时间:2018-11-06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15岁林姓打工少年受居酒屋老板所托,晚上10点多无照骑摩托车到台湾新北市南山福德宫求“发财金”,撞上张姓男子驾驶的汽车,伤重不治。近日,新北地院判张某及居酒屋老板共同赔偿25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2017年10月29日晚间10点,居酒屋老板明知林姓少年没有驾照,仍派少年骑摩托车到南山福德宫求“发财金”。不料,林某凌晨0点左右回程中撞上张姓男子驾驶的汽车,伤重不治。

林某母亲认为,张某违规驾驶,老板违规派童工深夜从事危险工作致儿子丧命,向2人索赔丧葬费用、扶养费、精神慰抚金共881万余元。

张姓男子一审被以过失致死罪判1年徒刑,但他认为,林某摩托车时速高达90公里且未注意前方路况才是肇事主因,就算自己有肇事责任,林某母亲明知儿子年仅15岁、没有驾照还买摩托车给他,显然也有过失。

居酒屋老板则承认当天确实派林某去求“发财金”,同意负责,但认为林某母亲索赔金额过高,无力负担。

法官认为,张某驾车不打方向灯贸然左转,已属重大交通违规,要负8成责任,林某母亲已领取保险金202万元,张某须再赔256万元;台湾规定15岁以上、未满16岁童工不得于晚间8时至次日凌晨6时期间内工作,居酒屋老板却派林某去求“发财金”,也要负责,须与张某共同赔偿2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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