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云林县警察陈彦儒酒后躺在路上,遭男子林清心酒驾车辆擦撞,还被卡在车底并拖行800多米后死亡。林清心逃逸并洗车消除证据,一审被判刑7年6个月。台湾高院台南分院判林清心赔偿被害人家属210万余元新台币,林清心赔偿后,二审改判5年6个月徒刑。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近日维持二审见解,驳回上诉定谳。
案发现场。台湾《联合报》资料图林清心2015年5月18日深夜与朋友喝酒,19日凌晨1点开车回家,途中没发现陈彦儒头向东、脚朝西躺在路上,车底擦撞陈彦儒身体。
林清心发现肇事,却继续行驶,陈彦儒被拖行845.9米才脱离车底,当场死亡。林清心回家后,赶紧洗车消除证据。
廖姓护理师凌晨1点52分下班,发现路上有遗体,赶紧报警。
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当天清晨抓获林清心,经检测属酒驾。林清心称当时“马路都暗暗的”,否认“明知车底卡人却不顾一切驶离现场”,但实际上车灯能照亮的前方,驾车时速30多公里。
鉴定认为,林清心酒驾、夜间未充分注意车前状况而撞击躺卧在车道上的行人是肇事主要原因;行人陈彦儒夜间躺卧在道路上、妨碍车辆通行是肇事次要原因。
云林地院考虑林清心有4个小孩且最小的孩子有学习障碍问题,一审判7年6个月徒刑。
云林地检署认为,林清心明知陈彦儒被卡在车底还继续驾车拖行,“是杀人罪”,提起上诉;林清心认为“判太重”,也上诉。
二审认为,没足够证据证明林清心构成杀人罪,但是,林清心如果没喝酒,应该可以及时刹车、避免惨剧。
台湾高院台南分院考虑到林清心已支付民事判决的210万余元新台币赔偿金,二审改判5年6个月徒刑。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