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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泄密案续审 马英九强调其未泄密吁检方撤诉

时间:2017-06-02

中新网6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二度开庭审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马英九表示,台北地检署对“大法官释字585号”解释的适用范围、对象、场合见解,充满误导矛盾与本位主义,严重抵触其意旨。马英九强调自己没有泄密,台北地检署应该立刻撤回对他的起诉。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前)被控教唆泄密等案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日开庭审理,马英九等人出庭攻防。“中央社”记者谢佳璋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前)被控教唆泄密等案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日开庭审理,马英九等人出庭攻防。“中央社”记者谢佳璋摄

马英九表示,“释字585号”解释文及理由书已明确指出:“行政首长依其行政权固有之权能,对于可能影响或干预行政部门有效运作之信息,例如涉及台湾安全、防务、或外事之机密事项,有关政策形成过程之内部讨论信息,以及有关正在进行中之犯罪侦查之相关信息等,均有决定是否公开之行政特权(executive privilege)。”

马英九说,这不仅是“检察官治台”,更可能造成政务大乱的“检察官误台”;请北检明确表示,在本案中他有没有主动指挥办案?因为这不是自己的问题,在本案中检察机关有没有被指挥办案?这是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官的名誉问题,希望北检一次说清楚,讲明白,不要回避,也不要含糊。

马英九强调,他没有泄密,北检应该立刻撤回对他的起诉,否则北检起诉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第125条的“滥权追诉处罚”罪。

此外,马英九也谈到,本案北院在4月14日首次开庭完毕后,北检在当天午夜11时30分,突然发布四点声明;四天之后,4月18日,北检又再发布四点声明。他想问,当天开庭法官已经给了充分时间,莅庭的检察官为什么不在开庭时发言,却选择庭外两度发言呢?

马英九强调,今天开庭过后,不管北检再发多少次庭外声明稿,他都不会在法庭外响应,“因为这不仅是对法院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这起案件源自于台湾检方特侦组曾召开记者会,指控前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替民代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后来引发泄密争议,其中前台湾检察部门负责人黄世铭被判有罪,马英九也挨告。

台北地检署在3月14日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和“刑法”泄密罪起诉马英九。案件移审至台北地方法院,并于4月14日首度开庭。

马英九当时在庭上主张,起诉书从第一页就开始臆测,从第一页就错起,一直错到底;马英九也强调,请黄世铭向江宜桦报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并非指挥办案。因为台湾采取双首长制,在程序上当然也应该向行政机构负责人报告,这都是依法令的公务行为,不是无故泄密,他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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