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原本在台北市环保局清洁队工作的张建兴不满李姓室友吵得自己无法入睡,纵火报复,导致住在同楼层的哑巴妇人葬身火窟,另有7人受伤。台湾高等法院11月28日二审维持18年徒刑判决,仍可上诉。
2月28日深夜,张建兴不满隔壁李姓室友晚归,怀疑李某故意发出声响吵自己,发生口角。李某后来找二房东出面处理,二房东是李某的亲戚,当场要求张建兴搬走。
张建兴起意报复,离开租屋,骑自行车在路上闲逛,捡到1个空油桶,于是到加油站买汽油,又买了打火机,回到租屋,朝2楼客厅泼洒汽油纵火后逃离。
由于案发地点是以木板隔出5个房间,火势蔓延迅速,消防队员救出3男4女,疏散26人,但住在2楼的55岁哑巴妇人死亡,另有7人受伤。
张建兴遭警方逮捕后,承认买汽油纵火,但辩称“不知道房内还有其他人”。
之后,张建兴一审被判18年徒刑,提出上诉,强调“没有故意杀人意图”。法庭辩论结束时,他承诺赔偿对方38万元新台币,但他身无分文,且要等到他出狱后才履行,等于开空头支票。
受审期间,张建兴诉苦称病重且在看守所就医无效,希望能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