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2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休班男警員在長沙灣街頭遭警方截查揭發管有四千二百支私煙後,聲稱香煙是妻子交給他,自己卻不知道香煙未完稅,男警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成,裁判官指被告無用合適方法查問香煙來源,其證供又前言不對後語,非誠實可靠。裁判官將案延至三月十三日,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裁判官指,控方無需證明涉案香煙未完稅,被告知悉香煙未完稅與否亦無礙控方入罪,被告從妻子取得裝有涉案私煙的膠袋,膠袋起角並以膠紙封口,包裝方式十分可疑,但被告無檢查膠袋內放了甚麼,亦無向妻子查問。而涉案私煙為數不少,但被告妻子僅靠散工維生,被告卻沒有向妻子查問如何買得起涉案香煙。
辯方求情指,任職警察三十二年的被告已經退休,現靠一萬三千元退休金過活。辯方呈上三張警隊嘉許狀,指被告多年來未曾被紀律處分,今次卻因一時疏忽,以致“一世英名一朝喪”,更可能失去廿萬約滿酬金。裁判官指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被告初犯,同意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海關關員前年十一月在長沙灣截查五十五歲被告林世全,在他的背囊搜出涉案私煙。林的妻子余桂英亦被發現在寓所內藏三十萬八千支私煙,早前被判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