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6日電 新一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屠海鳴在6日出版的香港《大公報》發文指出,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港澳的一段話,放在報告最重要的結尾部分。這段深刻表述,重申了中央政府堅決維護“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的堅強決心,表達了中央“挺港”、“挺澳”的堅定態度,釋放了希望港澳繁榮發展的美好願望。文章說,這段話立場鮮明,態度堅決,內涵豐富,飽含希望。特區政府和廣大港澳同胞應該從中汲取信心和力量,把握難得的歷史機遇,用奮鬥書寫港澳發展的新輝煌。
以下是全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 “我們要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大力發展經濟、持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促進社會和諧。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深化內地與港澳地區交流合作。我們堅信,香港、澳門一定能與祖國內地同發展、共繁榮。”
涉及港澳的這段話,放在了政府工作報告最重要的結尾部分。這段深刻表述,重申了中央政府堅決維護“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的堅強決心,表達了中央“挺港”、“挺澳”的堅定態度,釋放了希望港澳繁榮發展的美好願望。立場鮮明,態度堅決,內涵豐富,飽含希望。特區政府和廣大港澳同胞應該從中汲取信心和力量,把握難得的歷史機遇,用奮鬥書寫港澳發展的新輝煌。
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憲制秩序香港、澳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港澳要與祖國同發展、共繁榮,前提條件是:必須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憲制秩序。香港、澳門和祖國內地擁有同一部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區的“准生證”能夠頒發,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能夠誕生,皆源於憲法中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開宗明義地明確:該法是憲制性文件,是特區各項制度的基礎,特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由此可見,憲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是“子法”,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港澳特區的憲制基礎。這個憲制基礎是港澳繁榮發展的“壓艙石”,任何時候都動搖不得。
回歸以來,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高度認同、真心維護。由於人心穩定、社會和諧,大家一心一意謀發展,經濟上取得了驕人業績,書寫了令世人驚異的“小城故事”。在香港,近年來的政治爭拗以另一種方式普及了憲法和基本法。“風雨過後是彩虹”。現在,愈來愈多的港人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更透徹,對維護香港憲制秩序的自覺性大大增強,事情正在朝好的方向發展。
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憲制秩序,當務之急是做好立法銜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澳門早已解決“23條立法”問題,而香港至今沒有解決,令“港獨”勢力有了可乘之機。香港社會各界應該盡快達成共識,盡快啟動立法程序。
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政府工作報告在涉及今年工作重點時指出: “出台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這意味着2018年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關鍵一年,國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政策日漸清晰。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港澳及廣東九個城市,總面積約5萬6千平方公里,人口6000多萬,擁有豐富的人才科研資源、良好的經濟發展基礎和發達的海陸空交通網絡,又是國家對外開放的門戶,眾多的優勢和絕佳地理位置。從國內區域經濟布局看,粵港澳大灣區是帶動“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的“龍頭”;從世界經濟格局看,粵港澳大灣區是世界級的經濟“引擎”,可與紐約灣區、三藩市灣區、東京灣區比肩。
香港在貿易、航運、金融、教育,以及創新資源的擁有量,在大灣區佔有明顯優勢,香港完全有可能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這個“龍頭”上最璀璨的“明珠”,成為這個世界級“引擎”中最關鍵的“部件”。澳門在休閒旅遊等領域亦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在灣區建設將給澳門帶來新的機遇。而隨着港珠澳大橋今年建成通車,以及深港高鐵完成“一地兩檢”的法律程序,粵港澳三地的融合速度加劇,融合釋放的紅利,將迅速惠及大灣區的城市。合作共贏,是粵港澳大灣區的基本原則,港澳各界不能簡單地將此理解為:“完成國家給的任務”,應該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積極對接、主動融入。對於香港來說,尤其需要記取以往錯失數碼港計劃、硅港計劃、中藥港計劃等發展機遇,今天應搭乘“國家快車”。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大灣區建設是最直接、最現實的載體。除此以外,香港和澳門還應在四個方面着力,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是扮演好“超級聯絡人”,盡快融入“一帶一路”發展大局;二是發揮“自由港”作用,盡快融入國家全面對外開放的新格局;三是加大科技投入,盡快參與創新型國家建設;四是依託文化、醫療、旅遊休閒等方面的優勢,打造優質生活圈,吸引大灣區人才流向港澳。
持續不斷地惠民生、促和諧
發展的業績由民眾創造,發展的成果由民眾共享。這是任何一個政府施政的基本邏輯。香港、澳門要發展繁榮,就需要持續不斷地改善民生,增強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回歸以來,澳門改善民生的持續用力,有口皆碑。以1999年至2014年為例,15年間,澳門財政收入增長超過9倍,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超過了13倍,失業率逐年下降至1.7%,人均壽命居世界經濟體第二位。回歸以來,香港在改善民生上也持續用力,但由於改善民生的力度,趕不上人們的預期,同時,由於社會貧富差距拉大,年輕人就業、置業、創業艱難,向上流動困難等原因,在較長一個時段,市民怨氣較大,嚴重影響了本港的和諧穩定。
林鄭月娥就任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以來,以積極有為的姿態改善民生,她上任之初,就為教育送上了50億元的“大禮包”。最近, “財爺”陳茂波公布的預算案,總共有超過500億元的惠民措施,一改前任“守財奴”的形象。這些惠民措施既有大幅度的稅務寬免,惠及所有階層;又有向長者及傷殘人士的“三糧”措施、向貧困兒童發放現金支援等。此外,在醫療及教育、安老方面的數以百億元計的投入,更是讓全社會得到直接的受惠,至於500億元投入創科,更為青年人提供了廣闊的發展舞台。可以說,這是過去多年來市民“獲得感”最強的一份預算案,贏得了普遍讚譽。對於政府來說,並非財政盈餘愈多愈好,關鍵是要把握好一個“度”,善理財,還要善用錢,才能真正助發展、惠民生、促和諧,於個體與群體、眼前與長遠都有利。
政府工作報告對港澳發展的要求非常清晰、對港澳全面的支持非常到位,對港澳的未來飽含希望,激勵香港、澳門與祖國內地同發展、共繁榮、創輝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