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5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一輛的士失控衝上銅鑼灣崇光百貨正門的行人路,導致8人受傷,其中兩人重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等3項控罪,在區域法院被判8個月監禁、罰款4000元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健康狀況,額外減刑兩個月,但指他身體狀況不適宜駕駛,而且接連說謊,認為被告說,因嚴重咳嗽、休克數秒導致交通意外是個謊言。
辯方律師呈上被告的義工紀錄,但法官說,這些義工服務是被告在案發後才參加,不打算將此加入求情元素。
案發在前年11月12日,年屆七旬的被告駕駛的士,失控剷上銅鑼灣崇光百貨正門的行人路上,令8名途人受傷。
他其後在庭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以及兩項“使用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罪。